近年來,房企紛紛布局金融版圖,競爭格局初顯,逐漸形成房企金融三巨頭——綠地金融、恒大金融、萬達金融。三大房企金融集團不同程度地布局“銀證保”等核心金融牌照,打造金控平臺。
綠地金融立足于“投資+投行”的大資管金融全產業鏈,目前已完成四大板塊業務布局,即金融機構投資、基金投資和管理業務、類金融業務、資本運作和互聯網金融業務等。
近日,綠地集團副總裁、綠地金融董事長兼總裁耿靖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時,透露了金控平臺的最新布局設想,即綠地金融雖然依托綠地集團的優勢,但定位并非局限于公司金融,而是瞄準前景更為開闊的金融公司,現正為獲取證券、壽險、第三方支付和海外金融機構牌照努力,但他強調不會涉足P2P網貸。
探索海外發行REITs
9月20日,綠地金融宣布成立綠地(亞洲)證券,打造綠地在境外的國際化資管平臺,并擬發起設立境外房地產基金(境外REITs)。
去年6月,萬科、萬達等房企試水REITs。萬科聯手鵬華基金發起國內首只公募REITs,以萬科前海企業公館租金收益權為標的,發行規模30億元,投資者可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門檻1萬元;萬達金融聯手快錢,發行眾籌理財產品“穩賺1號”,這是一款類REITs產品,以萬達廣場作為基礎資產,募集資金全部投資于只租不售的萬達城市商業廣場項目,門檻僅1000元。
不過,耿靖坦言,目前國內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REITs,都是類REITs產品,因為國內最大的法律障礙還未解決,主要體現在稅收方面,還存在著雙重征稅障礙,而國外對REITs是單邊收稅。
除此之外,房企也在探索海外發行REITs。
今年3月,綠地與新加坡榮耀基金合作設立約210億元人民幣的REITs,該產品計劃向綠地收購19家位于國內的酒店物業,并擬在新加坡證交所主板上市,這是目前國內房企擬發行的最大規模REITs。
新成立的綠地(亞洲)證券已規劃發起設立和管理境外REITs,基金規模初步設定為40億-60億美元,投資標的包括物流地產、商業酒店資產以及境外房地產項目。
“銀證保”一個都不能少
著眼于“金融公司”目標建設,綠地金融還有著更大的金控平臺野心。
耿靖表示,綠地金融將通過投資并購、發起設立等多種方式,獲得包括保險、證券、銀行等在內的核心金融牌照,成為在細分領域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綜合性金融服務集團。
目前,綠地金融持有上海農商行4%股份、錦州銀行3.84%股份,持有杭州工商信托19.9%股份,并全資擁有綠地(亞洲)證券。
據媒體報道,澳新銀行計劃年底前出售其持有的上海農商行20%股份。耿靖表示,綠地金融原擬受讓上海農商行20%股份,但因銀監會的相關規定限制,目前考慮僅作財務投資。去年6月,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修訂)》規定,單個境內非金融機構及其關聯方合計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農村商業銀行股本總額的10%。
耿靖坦言,資質一般的商業銀行不作為綠地金融的優先目標,尤其是區域性小銀行,其業務發展、區域局限、資產質量等存在瓶頸。“在銀行牌照方面,只能等待時機,要看合適標的和價格。”
在國內證券牌照方面,耿靖表示,綠地金融目前兩手準備,包括發起設立和并購證券公司,但發起設立的可能性較大。例如CEPA協議(《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項下,政策已允許兩地的金融機構可以合作發起設立證券公司,綠地金融考慮通過該方式設立合資券商,后續還可在尚無法人券商牌照的地區落地,作為全牌照經營。
隨著保險業準入門檻的逐步放松,綠地金融除考慮收購保險牌照外,也準備發起設立壽險公司。“按照現有規定及自身實際狀況,對綠地金融較為合適的設立方案是選擇持股20%,但必須成為大股東。”耿靖說。
綠地金融也在尋找海外金融機構并購機會,重點關注海外商業銀行和全牌照金融集團。另外,綠地金融并購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工作也在持續推進中。
“希望利用這些牌照資源搭建閉環和平臺,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投、融、貸等全方位的服務。當然,也提供一些C端服務,針對中產階級消費升級。”耿靖稱。
并購資金從哪里來?
這么龐大的金融牌照并購計劃,資金從哪里來?
去年12月,綠地控股借殼上市后,隨后拋出募資總額達301.5億元的定增方案,主要用于房地產投資項目(110億元)、金融投資項目(101.50億元)、償還銀行貸款(90億元)。其中,金融投資項目包括設立投資基金、設立互聯網創新金融公司、增資綠地融資租賃、收購杭州工商信托股權并增資等。
不過,近期證監會對再融資業務審核趨緊。今年5月,綠地控股宣布將融資總額從301.5億下調至157億元;8月,又下調至110億元,擬全部用于房地產投資項目;近日,綠地控股在投資者互動平臺上表示,公司定增事宜尚處于證監會審核過程中。
對此,耿靖表示:“并購資金來源于綠地,集團對于‘大金融’的決心是非常堅定的,優先發展金融和優先配置資源,只要需要(資金),就給多少。除了從集團獲得資金外,綠地金融也可發起設立投資基金,作為領投人,其他投資機構參與,市場資金是無限的。”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